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桃花色
2009-10-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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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算他不是已婚男子,他也给不了她满足,但是至少,她有过幸福。
生活里充满了无数个顿悟的瞬间。比如说,打开一个曾经看过的视频,同样的人,同样的言语,同样动听的歌声,但是你恍然大悟般地,哦,原来是这样。
比如05年的那期桃色蛋白质,她与他的台词脚本,从07年看到09年,每年都会变个滋味去品尝。侯佩岑问他,升哥,你喜欢过她么?他说,我当然喜欢她,否则我为什么为她做这么多事情。
他当然不是傻子,而是太聪明,聪明到连自私都显得无比高尚。他送她展翅高飞,他放她走自己的路,他当着大家面只是拍拍她的头,他对所有观众说我当然喜欢你。
都以为那一瞬间,她是欣慰而幸福吧,那么多年的时光,就像郑秀文的那首歌,值得。
亲爱的,只有你告诉我说,你讨厌他。并且你说,她好可怜,没有一个人为她想。
那些密密麻麻的聊天记录,那些同一个故事两个结局的怅述,那些外人只会嗤之以鼻的感怀,没有办法再一次复述。但是的确是这样觉得,当他说出喜欢两个字时,已经自私地做了最残忍的事。他聪明强大而自私,给不了朝朝,也要让她穷其一生地去暮暮挂念。一个男人摆脱掉一时享乐的私欲,选择一生享受一个女子的爱慕与膜拜。
她永远会想,他不能和我在一起,是因为他不能,而不是不愿。她会永远遗憾,恨不了也释怀不了。再淡再淡也是遗憾,因为没有一起过,却曾经心心相印过。
她还是会感觉到幸福,因为对她来说,那的确是心动,是喜欢,是纠结,是痛苦,是爱。怅然若失牵肠挂肚撕心裂肺擦肩而过缘尽于此每一份心情都是幸福。她于千千万万人中找到他,认定他,从此眼里看不得别人。这和下一场恋爱,或者将来的结婚生子都无关。任她再智慧,再才情,也逃不过一把桃花扇的结局,撞得头破血流,淡淡血迹染成只能印在纸上的桃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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